您的当前位置:首页 > 政策法规
发布时间:2018-11-07
文件名称
《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金融机构小微企业贷款利息收入免征增值税政策的通知》
文号
财税〔2018〕91号
政策分类
税收政策
政策扶持方式及标准说明
自2018年9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对金融机构向小型企业、微型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发放小额贷款取得的利息收入,免征增值税。
政策指导机关及联系方式
国家税务总局扬州市税务局,蓝茜,0514-82990509。
联系人:刘华林 手机:13615247530 电话:0514-86591382 地址:江苏省扬州市江都区小纪镇 邮编:225200 邮箱:2757341927@qq.com
版权所有:扬州市江都区小纪小微企业创业创新服务中心 技术支持:协鑫信息科技 备案号:苏ICP备18063284号 后台管理